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

網路X創新X著作權



網際網路自 1995 年全面開放商用以來,牽動近 20 年來各國產業、政策、經濟的發展, 數位匯流、物聯網、雲端等熱門的議題,亦皆以良好的網路環境為其基礎,無「網」不「利」 可以說是目前創新、創業的最佳寫照。但「網路」對於我們而言,並不是單純技術上的概念, 而是包含每天所產生難以計數 TB 的內容(話說 TB 早不夠用,PB 用的人還不多,就已經有 人開始用 Exabyte 來計算),除去連網設備自動產出、累積的內容、語音通訊內容之外,多數 的吸引人們利用「網路」的內容都與著作有關,多數的網路創新服務,也圍繞這些網路內容 發展,爭奪使用者「眼球」的戰爭無所不在,無論是商品或服務的本身,甚至是行銷的活動, 都離不開內容的利用,也使得著作權由傳統文化創作的保護角色,轉而影響企業商務活動。

舉例而言,目前企業常見以分享網路資訊作為 FB 粉絲團經營主要訊息內容,單純的連結 分享與複製他人圖片分享,在著作權法合法與否的解讀即有所不同;經常榜上有名,諸多匯 聚網路影音資源或部落格資訊的 App,其著作權、不公平競爭的爭議,也引起 Google 要求 App 開發者注意;近來也有一些平台為提高其流量及排名,不惜重金禮聘網友當起「新聞、 內容搬運工」,在網友的薦舉下創造了平台的大流量,引發諸多網站的反彈;2012年 NOW.in 抄台事件,在網路界、創業圈更是鬧得沸沸揚揚。

網際網路作為一種著作利用的科技,對於向來在類比科技環境發展的著作權法而言,無 疑帶來相當大的衝擊,然而,著作權法作為法律,亦不可能排除對於網路這個既虛擬又真實 的世界的適用。當以商業型利用人為核心的立法,面臨網路科技所帶來去中間化,而使平台、 利用人為核心的著作利用環境,吾人不免會產生困惑,傳統著作權法制是否仍適用於網路、 數位時代的著作利用環境?台灣的著作權法對於創新、創業是否有負面的影響?究竟是台灣 的著作權法容忍不了 NOW.in 這種新創的服務,還是確實 NOW.in 有其特殊性,即令在國外 也會面對相同的著作權風險?相信也是創業者擔心的問題。數位時代您不能不關心的著作權 法問題,我們特別邀請賴文智律師、林靜雯法官針對網路、創新、創業的著作權風險與規劃,和與會者透 過實際案例的分享,進行深入的探討與對話。

講師簡介:

林靜雯  法官
現職:智慧財產法院法官
經歷: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、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
專長:智慧財產權侵害審判實務


賴文智  律師
現職: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長長、亞太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、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、智慧財產培訓學院顧問
經歷: 東吳大學法律系營業秘密法兼任講師 、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營業秘密法兼任講師、永耘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
專長: 網際網路相關法律議題、智慧財產權議題、智慧財產權管理、技術授權契約、公司法律諮詢、一般商務契約、一般民事法律糾紛等


時間地點:

時間:2014 年8月 27 日(三) 下午  2:00-5:00
地點: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
台灣大學 霖澤館7F 第一會議室 (復興南路二段與辛亥路交叉口)  map

 


活動報名:


 
 
 

繳費資訊:

繳費方式:銀行臨櫃繳納、ATM轉帳
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 忠孝分行
戶名: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
帳號:0875-940-106760
解款行代碼:8080875
統一編號:31901587
 

報名須知:


1. 本活動為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發展協會(TiEA)主辦之收費講座,名額有限, 額滿為止。
2. 協會會員每人 600 元、非會員 1000 元,所收費用為贊助本協會「網商專家講堂」 課程辦理之用途,本協會將開立捐贈收據。
3. 聯絡人:台灣網際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 趙小姐(02-2700-7866)

4. 協會會於三天內對帳,對帳無誤會依照您留下的email寄送確認通知,若沒收到您的款項將自動取消您的報名。
捐款收據會於講堂當天提供。